{{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1月22日部銓一字第1125637980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自行檢視有無就同一序列職務另訂陞任資格條件,如有並請於112年11月18日起2個月內儘速依規定修正,以符法制。
三、修正後之陞遷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3項,增訂各機關陞任評分標準之考試、學歷及年資3項配分比率合計,以不逾12%為原則,本府刻正配合草擬修正「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中,各機關如因業務性質特殊,另訂陞任評分標準表者,請依規定於該施行細則修正生效日起6個月內修正施行。
四、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2-08|
{{ $t('FEZ005') }}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