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申請國內進修費用補助 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國內公餘進修費用補助注意事項如下:
(一)補助對象:現職編制內公教人員利用公餘時間自費進修 與業務相關之學位者,並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前往進 修。 (二)費用補助:
1、學費、學分費或雜費(包括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 等必要費用)等項目核予補助。
2、每學期最高補助5,000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萬元, 如未達補助額度時,則核實補助。
(三)核銷程序及注意事項:
1、本校申請人員請於114年3月20日(星期四)前,檢具 學生證影本、 成績單、繳費收據、申請進修 (內容
須有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並同意前往進修) 原簽影本及申請表,向人事室 提出申請,由人事室統一造冊,並將原始憑證連同統一收據(請註明統一 編號)逕送市府人事處(退撫給與科)辦理核銷。
2、如已依身分別或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者, 不得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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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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