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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西區世賢國民小學

人事消息

轉知修正嘉義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校(園)長及教師出勤管理相關規 定,請查照。

{{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說明:

 一、市府前於110年1月15日以府教課字第1101500838號函規定 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事宜,為因應行政程序實務需 求,市府修正本市教師加班補假之比照條文及校(園)長請 假規定如下:

 (一)修正前開110年1月15日函說明二(六)之比照規定條文為 嘉義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出勤管理要點「第9點第2 款」(原規定為第9點第1款)。

 (二)修正校(園)長請假(含出差)1日以上,除特殊緊急情形 外,應於5個工作日前報經本府核准(原規定為3個工作 日前)。

 (三)修正校(園)長離轄報告單(如附件)。

 (四)校(園)長休假出國應於3週前函報本府辦理。

 二、另為保障本市公立學校教師及代理教師權益,增訂本市出勤規定如次:

 (一)市府前於112年3月20日以府教課字第1121504998號函同意本市所屬公立學校(含幼兒園)專任教師之補休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改為2年,遷調人員於原校未休畢補 休,得於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二)考量代理教師權益,本市所屬公立學校代理教師接續聘 期,其要件事實發生於114年1月1日以後者,於原服務學 校未休畢之補休假,比照專任教師規定,補休假期限由1 年延長至2年。轉任學校且年資銜接者,亦得於原補休假 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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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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