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一、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二、協辦單位:東區區公所、西區區公所
三、選拔標準:
被推薦人長期實踐孝行,有下列具體孝行事蹟之一,並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
(1)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
(2)家人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維護其健康,鼓勵自我實現,家人感情凝聚。
(3)其他特殊事蹟,由己及人將關懷父母尊親之情懷,推廣至其他長輩、鄰里、社會,足以啟發人心,見賢思齊。
(4) 被推薦人以個人原則,同一家庭成員共同實踐孝親,經證明屬實,得並列為被推薦人。
四、被推薦人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嘉義市,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但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家庭成員曾獲本獎項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本府表揚者,不得再參與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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