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 (一)換證資格:具備基本及專業兩項資格者。 1、基本資格:同時符合下列二項條件。 (1)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正式 教師、主任、校長。 (2)具有一年(含)以上教授本土語言(閩南語或客語)課 程之授課紀錄。 2、專業資格: (1)閩南語:符合以下證照擇一。 甲、持有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含) 以上證書者。乙、持有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 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2)客語: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 (含)以上證書者。 (二)資料繳交:於114年1月15日(三)至114年1月21日(二)(不 含周六日)檢齊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詳如計畫)至市府教育 處課程發展科申請。
三、檢附實施計畫1份或逕至市府教育處網站(最新消息—行政 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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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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