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主旨:轉知修正「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09年7月24日府人考字第1092402410號函辦理。
二、附件為旨揭修正規範及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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