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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西區世賢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學校倘有運作關注化學物質,務請依規定於111年1月31日前申報110年關注化學物質(笑氣)運作紀錄

{{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主旨:學校倘有運作關注化學物質,務請依規定於111年1月31日前申報110年關注化學物質(笑氣)運作紀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170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將一氧化二氮(笑氣)列為首波關注物,有關其記錄、申報等事項,應依教育部109年7月3日與該署會銜修正發布「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逐月填寫運作紀錄表、每年1月31日前申報前一年運作紀錄。
三、教育部建置「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業於109年12月與該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完成介接串聯,爰學術機構進行年度申報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可透過本系統進行申報作業,並於110年1月底完成第1次笑氣年度申報作業。
四、倘貴校運作有一氧化二氮(笑氣),請依規定於111年1月31日前申報110年運作紀錄,若無笑氣則毋須申報。如有申報相關問題,可洽教育部委辦團隊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電話:(03)591-9076。
五、另請注意「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業經環保署110年8月20日以環署化字第1108200915號公告修正,指定氟化氫為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提醒校(館)內有運作氟化氫,應自111年2月1日起開始記錄,倘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應依規定取得核可文件及定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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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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