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請各校據此修訂或擴充現有防疫應變計畫,並建立防疫長名冊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4618A號函(如附件3)辦理暨本府111年4月1日府教體字第1111505570號函(諒達)送各校在案。
二、為降低校園染疫風險,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安全,本府業已函請各校成立防疫小組並訂定疫情應變計畫,合先敘明。
三、請各校依「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中「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兩階段,進行風險評估及因應,並將現有應變計畫增訂或擴充相關防疫措施為持續營運計畫,俾利能持續業務及運作,以期將損失減至最低;為利時效,本函特先予說明學校因應疫情持續營運計畫之編修原則,該署近期將擬訂另函送相關範本或規劃說明。
四、承上,各校依上開說明二成立現行「防疫小組」請更名為「防疫專責小組」;現行「應變計畫」則請更名為「持續營運計畫」,並應包含重點因應策略如下:
(一)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含持續營運專責單位)」:應由相當層級人員(現行學校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擔任防疫長;防疫長主要任務為指揮全校所有業務之防疫決策與措施(包含人事、行政、總務、教學研究等業務)。
(二)落實員工防疫規定:依持續營運計畫辦理各項防疫因應對策,包括各類人員出入實聯登記、備妥各場域人員及接觸者名冊(包括交通車、教室、辦公室等)、鼓勵生病教職員工生在家休息、教職員工生上班(課)及請假彈性措施,定期清潔消毒辦公及學習空間。
(三)規劃線上(遠距)教學措施:預先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線上學習所需相關資訊設備,可規劃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以因應疫情發展致無法實體上課狀況。
(四)出現疑似或確診者應變措施:如有疑似或確診者,應立即提供衛生單位接觸者名冊,並配合疫情調查。
(五)有關持續營運計畫相關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ampyUGdDweVMyoNL1x8gA)下載參考:
1、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
2、BCP企業營運持續計畫-以臺灣中油為例分享(3分鐘)。
3、BCP企業營運持續計畫-以臺灣中油為例分享(15分鐘)。
(六)其他有關COVID-19防治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COVID-19防疫專區」查閱,或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該部規定下載相關訊息(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90)。
五、本府業於110年10月4日府教體字第1101516983號函(諒達)送各校在案,有關「聯絡官」部分,為使校園防疫訊息管道單一化,請由防疫專責小組之「防疫長」擔任。有關名冊及聯絡方式等資訊,請各校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以前,提報防疫長窗口(如附件4),以利掌握各校持續營運相關作為,彙整後並轉知衛生局留存。
六、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4-07|
{{ $t('FEZ005') }}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