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2月14日總處綜字第1111000269號書函為營造友善職場,身心障礙或懷孕員工,在不影響業務推動及每日總工時不變前提下,本校職員得申請彈性上下班 。
二、本校職員為身心障礙或懷孕者,得申請延長彈性上班時間至上午8時10分(寒暑假延至8時30分)、下班時間至下午5時(寒暑假延至5時30分)止,全日上班時間仍應服勤滿8小時。
三、申請期間遇單位臨時有業務需要須提早出勤時,申請人仍應確實配合。
四、請假時之簽到退時間:以學期中為例
(一)全日請假:自7時40分至16時30分。
(二)半日請假
1.上午請假:當日不適用彈性上下班時間制度,請假時間自7時40分至11時40分;下午班別應自上午11時40分至16時30分規定簽到退。
2.下午請假:請假時間自11時40分至16時30分;上午上班簽到時間為7時41分至8時10分之間,下班應自上班簽到時間起算服勤滿四小時,始得簽退。 (※如7時50分簽到者於11時50分始得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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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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