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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西區世賢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轉知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 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至苗栗縣學校之教師,瞭解相關介 聘規定,並請其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3月31日府教務字第1140068309號函 辦理。 

二、該縣轉任及介聘年限規定,說明如下:

 (一)轉任規定: 

1、該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 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 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 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 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 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 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 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 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 理。

 2、該縣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經介聘他縣 市作業轉入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 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 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 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得透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審查通過,始可轉任校內其他類科別之教師。 

(二)介聘年限規定:依該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國中 部)暨附設幼兒園現職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服務作業要點 規定辦理。 

三、該縣114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維真國中及斗煥國小,若選 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 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四、該縣大倫國中、竹南國中及通霄國中為生活科技、資訊科 技類科巡迴輔導教師中心學校,介聘至前述學校巡迴教師 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並依該縣國中課務需 求跨校授課。

 五、該縣114學年度實驗教育學校為南河國小、泰興國小、象鼻 國小、龍昇國小、興隆國小、僑育國小、信德國小、新開 國小,調入該縣實驗教育學校教師,應依學校實驗教育規 範辦理相關教學作業。 

六、該縣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南庄國中、泰安國中(小)、東河 國小、象鼻國小、梅園國小、士林國小、南庄國小、蓬萊國小、永興國小、汶水國小、泰興國小、清安國小、大南 國小。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 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 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 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 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占是 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 學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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