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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西區世賢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

{{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為維護同仁健康權,考試院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加班時數上限修正為連同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總時數以不超過60小時為原則;如有例外須延長前開加班時數情形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辦理。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6條規定,修正加班補休期限為二年,以落實保障健康權意旨。

()加班宜考量業務之急迫性及必要性覈實指派,如確因業務需要指派加班,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或補休假。倘所屬公務人員加班時數係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督促其於補休期限內休畢,以維護同仁之健康權。

()請確實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等規範,檢附服勤實施辦法、Q&A、實務案例供參(以上規定公告於本校網站-員工協助方案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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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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