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世賢國小|
說明:
一、因應教育部發放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私立專任教 師、代理教師每位老師壹仟元禮券,爰修正旨揭要點第二 點及第三點,調整發放對象及提高發給額度。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公私立教保服 務機構編制內或聘(僱)用期間達三個月以上全時教職員 工及廚工,且須於發給當年度九月一日仍在職者。
三、各校教職員工符合規定者,發給新臺幣壹千元之等值商品 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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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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